关于加强咸宁市移动电话号码开卡、用卡管控措施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咸宁市属地电话号码和咸宁籍人员开卡、用卡管控措施,特定本公告。一、对有如下行为的号卡,暂停通信服务,用户需到本地营业厅前台进行人、证、卡三项信息核验(核验时必须携带SIM卡实物),核验通不过的,取消通信服务:
1、开卡后24小时内未正常使用的;2、新入网用户第一次换机插卡的;3、频繁换机插卡或频繁补换卡的;4、短期内多次新开号码或同一证件在同一运营商开办5张号卡的;5、存在高频呼出、静默未使用等其他异常用卡行为的。二、对有如下行为的号卡,取消通信服务:
1、开卡后漫游至电信网络诈骗高危地且为异常的;
2、开卡当天由同一人开卡2张以上且有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记录、或有接收银行客服短信,且无本地正常通话的;
3、经他人投诉有诈骗、骚扰行为,一经核实的;
4、工信部、通管局或公安机关核实有诈骗、骚扰行为的;
5、公安机关提供的涉案或高风险人员开办的号卡。
三、对有如下行为的人员,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新办业务:
1、将本人证件办理的号卡违规赠予、出借、售卖给他人的;2、受他人组织、教唆,无正当理由办卡的;3、使用号卡用于各类骚扰、虚假广告、诈骗的;4、公安机关提供的涉诈或高风险人员。四、对有如下行为的机构、组织或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警示训诫;一经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代理网点存在违规、批量开卡、违规屯卡的;2、组织、教唆、收受、贩卖他人开办新卡的;3、将本人证件办理的号卡违规赠予、出借、售卖给他人的;4、开办号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本公告自年10月1日起施行
咸宁市反电信诈骗中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来源:咸宁头条
赤壁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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