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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4 19:08:00

为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11月13日,赤壁市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为期半天的学习培训。主要学习新修订《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国家安全、宗教场所消防安全、财务会计规范管理等相关知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覃更新出席并讲话,市民宗局副局长饶中平主持会议。

▲覃更新作开班讲话

培训会上,咸宁市民宗委四级调研员廖时学围绕新修订《条例》相关内容,对宗教信仰与民间信仰、邪教与宗教、“两维护、两规范、两明确、两细化”、违反宗教法律法规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廓清和解读,既有政策法规释义,又辅以案例分析,能够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提升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构建和谐宗教关系。▲咸宁市民宗委四级调研员廖时学讲解新修订的《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培训班还邀请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委统战部等部门有关同志就国家安全、消防安全、财务会计规范管理等方面内容作了专题辅导。

市民宗局副局长饶中平

主持会议

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覃维平

宣讲国家安全知识

市消防救援大队陈凤荟

讲解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知识

市委统战部干部刘春讲解

财务会计规范管理知识

覃更新指出,深入学习新修订《条例》,有助于提高宗教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全市宗教界要以此次培训活动为契机和起点,切实贯彻中央、省、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以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落脚点,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要继续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真诚拥护党的领导,走自觉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发展道路;二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维护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权威,确保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正常宗教活动;三要强化民主管理,清晰财务关系;四要大力加强宗教界人士自身建设;五要积极服务社会,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六要坚持独立自主办教,自觉抵制境外宗教势力渗透。从而为我市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培训现场

宗教界代表人士一致认为,通过培训学习,加深了对新修订《条例》的认识理解,下一步将把新《条例》的内容及其法制精神融入到教规教义之中,积极引导广大信众遵纪守法、爱国爱教、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为赤壁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贡献宗教力量。▲培训现场(下拉看多图)市属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余人,以及市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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