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阴天有短时小雨气温13~18℃
新闻报料—
新鲜事、稀奇事、开心事、麻烦事,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我们愿意和您分享,帮您跑腿...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对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从4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为严格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如下: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咸安区元/人/月、嘉鱼县元/人/月、赤壁市元/人/月、通城县元/人/月、崇阳县元/人/月、通山县元/人/月;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咸安区元/人/年、嘉鱼县元/人/年、赤壁市元/人/年、通城县元/人/年、崇阳县元/人/年、通山县元/人/年;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咸安区元/人/年、嘉鱼县元/人/年、赤壁市元/人/年、通城县元/人/年、崇阳县元/人/年、通山县元/人/年;
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咸安区元/人/月、嘉鱼县元/人/月、赤壁市元/人/月、通城县元/人/月、崇阳县元/人/月、通山县元/人/月;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咸安区元/人/年、嘉鱼县元/人/年、赤壁市元/人/年、通城县元/人/年、崇阳县元/人/年、通山县元/人/年;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应当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
对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改革创新试点的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全部使用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制定办法,实现供养标准城乡统一。
据悉,我市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较年全面提高。例如,各县市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较年提高1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较年提高元/人/年。
全媒体记者:周阳
编辑:王馨茁
监制:向东宁
出品:新媒体中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