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地理 » 多益声明神武并未侵犯梦幻西游著作
TUhjnbcbe - 2021/3/23 23:00:00

来源:多益网络

多益声明

近日,法院对网易起诉我们侵权的案件作出了重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了《神武》游戏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神武》在经历重重质疑之后终于可以与《梦幻西游》在同一个舞台上公平竞技。但是由徐波(多益董事长)独立创作的《梦幻西游门派技能法术装备特技介绍》(下称“涉案文字作品”)仍被认定成网易的法人作品,为此我们需支付高达一千万元的赔偿。这一结果仍然令我们感到愤慨和心寒!

我们愤慨,是因为网易虚构事实、混淆视听。首先,其虚构所谓的“创作团队”来否认涉案文字作品是由徐波独自创作这一众所周知的事实,导致徐波的劳动成果被剥夺而多益还要支付高额赔偿;其次,其公然向法庭上提交具有重大瑕疵的公证书,并且刻意隐去了明显违反公证程序的若干页面;此外,其通过精心挑选拼凑《神武》游戏内的一小部分文字与涉案文字作品进行比对让人误以为《神武》真的存在大量抄袭。

我们心寒,是因为网易妄图垄断《西游记》等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和通用游戏架构为己所用,又在没有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恶意提起诉讼,主张我们侵犯了《梦幻西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还强行主张我们构成不正当竞争致使我们的游戏被迫停运,并用竞价排名的手段误导我们的玩家用户……等等行径,不一而足。

我们在此严正声明:《神武》并无任何侵犯《梦幻西游》著作权的行为,涉案文字作品的著作权应属于徐波。我们已就本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誓与网易抗争到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会坚持对那些不当行径和手段提出严正的控诉。

一、网易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抢夺了徐波的著作权劳动成果

《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才能被定义为法人作品。好比刘慈欣是在上班期间偷偷写成巨作《三体》,但是有谁会认为《三体》是法人作品?

就本案而言,徐波撰写涉案文字作品的经历众所周知,网上一搜有很多。网易不可能让当时还是客服的徐波去写游戏策划,如何能说由网易主持?游戏策划案完全就是徐波个人创意和想法的体现,怎么能代表网易的意志?网易在其提交的证据中也承认了《梦幻西游》是款“计划外产品”,自然没有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

庭审中网易一边承认了涉案文字作品是由徐波主创的,但另一边又称是由创作团队共同完成的,因此体现了网易公司层面的意志。但事实是根本没有什么创作团队,涉案文字作品就是徐波一人完成的。网易在法庭上所说存在另外三名团队成员,但詹钟辉是技术经理不会去策划游戏,马洪宇是年底才入职的应届生,丁迎峰当时甚至已经不在网易供职,网易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试图混淆视听、掩盖真相!更何况,网易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三人对涉案文字作品有什么贡献,只是提交了三人的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事实上无法证明他们三人参与了创作。而会议记录、讨论稿、邮件往来、审批流程这些很容易提供的关键证据网易一样也拿不出来,要知道当时网易就已经是一家成熟的上市企业,这样的做法实在是有违常理!再不行网易让他们任何一人出庭对质也行啊(丁迎峰之后又回到网易就职至今)!但网易敢吗?我们相信网易不敢,因为网易所陈述的显然不是事实,无法自圆其说。

如果以上还不足够,那么我们还有其他事实和理由可以佐证:

第一,游戏策划案不等于游戏,也不等于游戏内的文字,它是一个独立的作品,就如同电影的脚本、主题曲是单独的作品一样(网易也认可这个观点,否则不会以涉案文字作品单独主张我们侵权)。因此可以说《梦幻西游》是网易的作品,但绝不能由此推断策划案也是网易的作品。所以即使《梦幻西游》游戏产品是团队开发的,也不能证明涉案文字作品是网易的法人作品。

第二,年2月《仙履奇缘》测试上线,游戏内当时就已具备了涉案作品的全部玩法和内容,年12月《仙履奇缘》改名为《梦幻西游》上线公测,而根据常理游戏策划案会比游戏本身早完成;此外,徐波还向法庭提交了涉案文字作品的底稿,从法院认定事实部分也可以看出徐波于年创作完成的底稿与涉案文字作品具有一致性(底稿里的错别字都跟涉案文字作品对的上)。这些事实和证据已经充分说明涉案文字作品在年内就已经由徐波完成,而不可能是网易所主张的由所谓的创作团队在年5月完成。

第三,《著作权法》规定了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即享有著作权,不论是否发表和登记。涉案文字作品是徐波在年完成的,那时徐波就依法享有了著作权。但国内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并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创作过程证明,网易就这样在徐波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年对涉案文字作品稍加编排就拿去申请了著作权登记,还把著作权证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试问这能证明什么?

徐波把他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涉案文字作品给网易使用(而当时网易并未支付任何对价给当时还是客服的徐波),此后网易以此做出《梦幻西游》赚的盆满钵满,徐波也没有再多向网易要多一分钱。但网易不但想要将徐波的个人作品据为己有,甚至还主张高额赔偿并想让《神武》停运,其险恶用心可见一斑。

二、网易试图垄断公众文化资源和通用游戏架构为己所用

案件中,网易提交了一份鉴定报告,提到《神武》中有个技能、法术名称与涉案文字作品相似或相同,试图证明《神武》与《梦幻西游》实质相似。这份鉴定报告是网易主张《神武》构成文字侵权最主要的证据。那我们就来看下,这个相似或相同的技能法术名称到底是什么:

大唐官府、方寸山、化生寺、天宫、龙宫、普陀山、魔王寨、狮驼岭、盘丝洞、为官之道、无双一击、后发制人、神兵鉴赏、十方无敌、横扫千军、破釜沉舟、紫薇之术、文韬武略、黄庭经、磐龙灭法、失魂符、失心符、霹雳咒、五雷咒、符之术、催眠符、失心符、失魂符、定身符、归元心法、神兵护法、小乘佛法、金刚伏魔、唧唧歪歪、佛光普照、金刚护法、金刚护体、大慈大悲、我佛慈悲、岐黄之术、针灸、推气过宮、天罡气、天神护体、天诛地灭、五雷轰顶、雷霆万钧、傲世诀、宁气诀、宁心、乾坤塔、混天术、九龙诀、二龙戏珠、神龙摆尾、呼风唤雨、龙卷雨击、龙腾、逆鳞、龙附、龙吟、龙啸九天、灵性、护法金刚、杨柳甘露、金刚经、普渡众生、灵动九天、牛逼神功、魔王护持、震天诀、火云术、飞砂走石、三昧真火、火甲术、火牛阵、牛虱阵、无敌牛虱、魔兽神功、变身、生死博、象形、鹰击、狮搏、魔息术、狂兽决、连环击、大鹏展翅、极度疯狂、盘丝舞、催情大法、含情脉脉、秋波暗送、勾魂、摄魂、天外魔音、盘丝大法、盘丝阵、姊妹相随

网易在案件中主张侵权的上述词汇,大部分来自于《西游记》,如“方寸山”“五庄观”“无底洞”“三昧真火”等,部分源于《大话西游》如“无敌牛虱”“催情大法”“唧唧歪歪”等,一大部分是成语如“为官之道”“文韬武略”“天诛地灭”等,部分源自中国传统文化如“黄庭经”“八阵”“岐黄之术”“针灸”等,另有一部分是游戏行业内的惯常用语如“气血”“灵性”等。

众所周知,两个三国类型的网游必然都会出现“关羽、张飞、赤壁之战、草船借箭、赤兔马”等文字,这些显然都是合理合法的;那么两个西游类型的游戏都出现“大唐官府”、“方寸山”、“五庄观”等就也是合理合法的,如何谈得上攀附知名度?然而网易偏偏就是凭仗自己的优势地位,拿着这些公众领域内的词汇简单组合就主张自己拥有著作权,这是试图垄断西游资源和传统文化吗?

更何况,网易提出主张的这个词汇散见于《神武》游戏的各个界面(《神武》内文字数量多达余万字),对于《神武》而言根本谈不上什么独特的编排和创作,占整个游戏的文字总量的比例较小,又如何能够谈得上抄袭、侵权?而且真正影响游戏并能给玩家带来良好游戏体验的,是《神武》独特的社交系统、经济系统和良好的游戏环境。为了避让网易的一再纠缠,我们在后续“神武”系列游戏中完全改变了相关文字设定(比如“大唐官府”改名“天策”等),而收入不降反升即是最好的证明。网易别有用心、精心地截取《神武》游戏界面文字,巧妙地裁切、组合,拼凑成所谓的“神武游戏文字作品”送去鉴定,从而让两者的相似度看起来更高,无疑是在迷惑法院和公众,使不熟悉两个游戏的人误以为《神武》存在大量抄袭内容。

三、网易在案件中的逻辑混乱不堪、证据错漏百出,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首先,网易在起诉时声称《神武》还侵犯了《梦幻西游》和《梦幻西游2》的软件著作权。我们知道,一个软件是由大量代码和界面资源组成的,所以网易显然需要向法院提交两款游戏软件的代码资源比对结果,或者提交同一性鉴定报告,而网易的逻辑简直令人难以理解。网易主张输出的游戏图形界面类似即可反推出软件代码资源类似,所以推定《神武》抄袭了《梦幻西游》和《梦幻西游2》的软件代码。相信任何一个有正常逻辑思维的人都不会提出这种论据,更何况《神武》的图形界面和《梦幻西游》也完全不相似。然而网易在庭审中始终坚持这种逻辑,却不愿意向法院提交代码进行比对或者申请同一性鉴定,最终法院也驳回了网易的这项诉求。网易到底在心虚什么?

其次,网易为了达成让法院认定《神武》对《梦幻西游2》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让《神武》停运的诉讼目的,以晚于《神武》上线的《梦幻西游2》为比对对象,提出“梦幻2与梦幻一脉相承”的主张试图证明《神武》抄袭了《梦幻西游》。我们且不说十年来《梦幻西游2》相对《梦幻西游》改变了多少,老玩家心里肯定都知道,就连网易自己都公开声称过“10年来更新内容超过10倍以上,保持每年1-2部资料片的更新力度”啊!这套说辞最终也未被法院采纳,网易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诉求没有得到法院的任何支持。

四、网易采用竞价排名的不正当手段碰瓷营销,误导玩家用户,多益已启动诉讼维权

网易一边通过种种手段打压我们的《神武》相关游戏产品,另一边又通过竞价排名的不正当手段在某搜索网站上设置“神武”相关关键词,导致玩家用户在该搜索网站上搜索“神武”相关词汇时,搜索结果展示的却是网易“大话西游”的推广链接,而且推广链接标题却赫然显示着“神武

1
查看完整版本: 多益声明神武并未侵犯梦幻西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