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预计资金:万元;
2.2招标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及运营维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证书,并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上公司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5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包括主要设备:前段设备、传输设备、后端设备、视频监控平台设备、云存储设备、服务器)制造商出具的七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3.7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此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至开标日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年3月9日至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有意投标的投标人由公司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报名:
①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②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投标人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证书,并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④开户行许可证;⑤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⑥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②“三证合一”具有同等效用。
4.3招标文件纸质版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须按以下方式向招标人递交人民币:伍拾万元(¥:.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4月5日17时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入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办理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户名: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湖北赤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户:820000021
投标人是否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信息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赤壁市河北大道新客运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壁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联系人:沈建华徐斯敏
联系-
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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