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要求,自年9月1日起,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记账分账、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经办业务移交给市医疗保障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业务继续由市税务局负责。
联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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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赤壁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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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赤壁市税务局
年9月1日